课程描述INTRODUCTION
《民法典》对银行业培训
日程安排SCHEDULE
课程大纲Syllabus
《民法典》对银行业培训
课程背景:
2016年6月在向党*汇报民法典编纂工作时,提出民法典各分编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总体考虑和工作思路是,民法典各分编的内容经编纂进入民法典,再加上之前已出台的民法总则,形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各方面对民法典各分编包括上述五编的内容,意见是一致的。同时,还有一些意见建议在五编基础上增加人格权编、知识产权编、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编。在确定哪些内容纳入民法典各分编时,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内容具有基础性,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则;二是内容具有普遍性,是社会生活普遍适用的通用规则;三是内容具有稳定性,是经过实践证明切实有效、可以长期适用的惯常规则;四是内容具有平等自愿性,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法可采用、可约定的规则。对于涉及特定群体、领域的内容,原则上由民事特别法规定;对于民法典各分编的规定难以涵盖和替代的内容,不宜纳入;对于那些还处于发展变化中、经验还不成熟、拿不准的内容,暂不纳入。2020年《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对我们国家立法来说是重大里程碑,21世纪是中国《民法典》时代。
课程收益:
1、全方位解析《民法典》,助您了解《民法典》编纂的背景、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深度解析《民法典》对各民事主体的行为产生的深刻影响,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典》;
3、帮助您快速学习和掌握《民法典》,系统性掌握《民法典》的精髓,快速提升实务运用技能。
课程对象: 各信贷、担保机构董事长、行长、主管副行长等高管,以及信贷管理部门、风控部门、法务部门、授信审批部门、业务部门等的相关业务人员。
课程方式:讲解+问答+案例分析+图表
课程特色:
● 其他老师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李老师系资深专业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内容均为办案实例,来自日常生活,以案说法,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
● 其他律师无法比拟的讲课技能和风格:李老师对课件及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讲课风格生动风趣,寓教于乐;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理解感悟,课堂气氛轻松活泼,摆脱了纯讲理论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 正向激励的培训流程体系:李老师深谙培训流程和激励之道,能够与单位培训主管人员配合,从培训环境设施、组织管理、正向激励、团队精神、荣誉表彰等方面创新模式,提高学员学习积极性和荣耀感,进而提升学习效果。
李老师通过自己代理过的大量的实际案例,生动有趣的呈现出来,分为“以案释法、解决策略、法律法规、深度思考、案例感悟”几个板块,以点带面,深入浅出解读案例,最后,用打油诗启发人们思考,指导生活,避免损失;让学员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
课程大纲
第一讲:民法典
1、《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及意义
2、《民法典》的内容结构
3、《民法典》的理念和灵魂
4、信贷业务及信贷法律关系分析
5、《民法典》对信贷、担保业务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第二讲、《民法典》总则部分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1、民事主体的规定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关法律问题
2)未成年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法律效力如何?
3)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作为保证人的效力?
2、“表见代理”效力及典型案例
1)表见代理与职务行为
2)冒名顶替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3、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地位、行为效果和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1)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有权机关决议授权,对外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
2)分公司债务承担及提供担保问题
4、无权代理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4、隐名股东能不能排除银行对显明股东股权的强制执行?
1)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2)股东滥用权利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什么情况下能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1)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欺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3)借款人构成骗取贷款罪,是否影响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
4)债务人虚构债权,恶意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的法律效力?
5)担保合同关于独立担保的约定法律效力如何?
6)债权转让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否影响抵押的效力?
7)债权人“知情不报”,保证人能否主张免责?
8)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抵押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9)夫妻一方未经一方同意抵押夫妻共同的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10)私立医院抵押医院的是否有效?
6、诉讼时效部分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1)《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改变
2)向保证人催收,借款人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3)债务人承诺还款期间,保证期间计算是否就此改变?
4)实际用款人支付利息是否导致时效的中断?
第三讲、《民法典》担保物权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1、当抵押遇见租赁-- “已出租并转移占有”?
2、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能对外转让抵押物吗?
3、 动产抵押的,能否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4、“一房先卖后低”的典型案例
5、”最高额抵押”的规则及典型案例
6、债务人借新还旧的担保责任(经典案例)
1)为以新换旧的的贷款提供担保,保证人可否免责?
2)偿还旧贷后立即再借信贷,是否认定为借新还就?
7、“多种担保方式并存”操作风险及典型案例
8、“汽车合格证质押”贷款风险案件
9、“应收账款质押”的案件
10、“股权质押典型”案件分析
11、实际用款人不是借款人,而是抵押人,责任谁承担?
12、最高额抵押遇见查封--最高额抵押权多担保的主债权确定事由的新变化
13、超级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能否是抵押物的价款?
14、保证人担保能力不足怎么办?
15、当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清偿顺位如何确定?
16、仓单质押的法律风险及经典案例
第四讲、《民法典》合同法对银行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1、让与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2、假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如何规避假公章的风险?
3、格式合同
1)银行未按照公平原则制定格式合同及未尽合理提示义务的法律风险
2)格式条款无效的常见情形
3)银行在拟定格式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4、合同的履行
1)如何理解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2)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能否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3)第三人向债权人代为履行的法律效力?
4)借款人能否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要求解除合同、延期还款或减免利息?
5)银行行使合同的解除权应规避的风险
6)抵销权行使的条件、依据及程序
5、合同的保全--代位权和撤销权
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范围、代为申请执行的关系
2)代位权的行使不能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3)撤销权行使的条件、种类、要求
4)行使撤销权与债权利益*化
5)行使撤销权诉讼应注意的问题
6、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债权转让未通知借款人的法律后果
2)债权转让对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影响
3)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
4)关于债务加入的法律问题
7、借款合同
1)如何理解《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
2)“高利放贷”与“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的关系
3)“高利转贷行为”与“职业放贷行为”的刑事法律风险
4)为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的合同条款设计
8、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9、融资租赁合同法律问题
10、保理合同法律风险
1)什么是保理合同?
2)保理法律关系分析
3)保理VS应收账款质押
4)什么是有追索权的保理?
5)什么是无追索权的保理?
6)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五讲、其他部分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1、在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法律效力分析。
2、《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3、离婚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影响
4、《民法典》继承部分的规定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5、居住权
6、个人信息保护
《民法典》对银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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